关于全县中小学数字化教学工具应用优秀课例展评活动结果的公示
- 冠县教育和体育局
- 2024-01-13 2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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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校:
根据2023年《关于开展全县中小学数字化教学工具应用优秀课例展评活动的通知》要求,经过逐级评选推荐、专家评审等环节,现按照程序对全县中小学数字化教学工具应用优秀课例评选情况进行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4年1月11日至1月15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评审结果如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冠县教体局电教站提出,不接受匿名举报。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
办公地址:冠县建设南路世纪大厦
联系电话:0635—5286829
附件:
关于全县中小学数字化教学工具应用优秀课例展评活动评选结果.xlsx
冠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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