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致广大学生和家长的一封信
- 冠县教育和体育局
- 2024-01-25 08:42
- 阅读 397
尊敬的家长朋友、亲爱的同学们:
岁月更迭,辞旧迎新。2024年春节将至,首先向你们致以节日的问候!燃放烟花爆竹是我国的民俗传统,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增强喜庆气氛。然而,燃放烟花爆竹不仅噪声扰民,易发生火灾,危及公共安全,而且严重污染空气,危害身体健康。
一、冠县下列区域内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一律不得销售(储存)烟花爆竹。
(一)冠县东环路以西、国道309绕城段南线以北、国道309绕城段西线-刘神伯输水渠-邯济铁路-西环路以东、济馆高速以南的区域内。
(二)冠县行政区域内上述范围之外的下列场所:
1.机关办公场所;
2.文物保护单位;
3.车站等交通枢纽,高速公路、高架路、立交桥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
4.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场所;
5.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
6.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福利院、敬老院;
7.重点防火区,大中型水库管理区,重要农业生产设施;
8.商场、集贸市场、风景名胜区、公园、室内公共娱乐场所、公共文化设施、宗教活动场所;
9.高层建筑物、地下建筑物、在建高层建筑物施工现场。
二、重污染天气期间,冠县行政区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
为倡导文明新风,减少污染,杜绝火灾等事故的发生,特向广大家长朋友和同学们发出如下倡议:
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请广大家长朋友和同学们严格遵守相关要求,带头遵守“禁放”规定,不在禁放区域范围内燃放烟花爆竹;在“互联网+”时代,选择安全、环保、绿色低碳的方式来欢度佳节,尽己之力守护蓝天碧水。
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者。请家长跟孩子一起,积极宣传“禁放”的理念,利用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新兴传播方式,教育、引导、劝阻家人、邻居和亲友不燃放烟花爆竹,不在迎来送往中赠送或接受烟花爆竹,以绿色、安全的方式欢度春节。
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监督者。请广大家长朋友和同学们积极劝阻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在发现违法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时,积极向公安、城管等部门举报,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控制噪声污染,推进现代城市文明。让我们共同爱护环境、保护环境,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为空气减负,与健康同行,积极倡导文明新风,不燃放烟花爆竹,过一个清新、环保、舒适、安全的低碳年。祝广大家长朋友和同学们新春愉快、身体健康、阖家幸福!
冠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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